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二、设定依据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三、申请条件
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1.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提取金额
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职工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待贷款结清后,方可办理销户提取。
五、申请所需公共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Ⅰ类借记卡;
3.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
4.直系亲属提取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证明材料应注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委托事项、委托时限等内容;
6.委托缴存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六、退休
1.申请对象:职工本人。
2.提取条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退休年龄的计算依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3.证明材料:
(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系统封存原因为“退休封存”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系统封存原因为非“退休封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退休证、退休批文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领取证明等。
七、出境定居
1.申请对象:职工本人。
2.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3.证明材料: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外文的应提供经过公证的原件及中文译文材料)。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申请对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2.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3.证明材料:
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办理的,还需提供继承《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受遗赠文件;继承人委托单位申请办理的,还需提供《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直系亲属书面申请和关系证明。
九、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缴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申请对象:职工本人。
2.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3.证明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十、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1.申请对象:职工本人。
2.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未在本地和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3.证明材料:
(1)系统封存原因为“离职封存”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系统封存原因为非“离职封存”的,需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职工账户封存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再就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转移住房公积金,不得按销户办理提取。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十一、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结;需要核实相关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二、业务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0917-12345(12329) 0917-3901701
市直管理部:0917-3901192 地址:陈仓园市民中心1号楼东楼一楼
金台管理部:0917-3905816 地址:大庆路金泰大厦18楼
渭滨管理部:0917-3121600 地址:公园路宝鸡宾馆3号楼
陈仓管理部:0917-6217981 地址:陈仓区虢镇大道盛世华庄中区
凤翔管理部:0917-7215913 地址:凤翔区南环路东段金盛广场四楼
岐山管理部:0917-8219652 地址:岐山县凤仪路西段33号
扶风管理部:0917-5215256 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二路东段
眉县管理部:0917-5542295 地址:眉县平阳街东段346号
陇县管理部:0917-4601191 地址:陇县县城北关路小区
凤县管理部:0917-4762773 地址:凤县县城新建路民乐广场
太白管理部:0917-4951207 地址:太白县万和商务酒店10楼
千阳管理部:0917-4242234 地址:千阳县人民路中段渔阳鸿府5号楼
麟游管理部:0917-7961002 地址:麟游县九成宫镇东大街13号
十三、办理时间
市直、金台、渭滨、陈仓、陇县、凤县管理部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13:30-17:0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 14:00-17:30。
凤翔、岐山、扶风、眉县、太白、千阳、麟游管理部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14:00-18:0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 15:00-18:00。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