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3〕367号)和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定,我中心将对长期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集中清理通告。本次通告涉及439个单位的5215名缴存职工,通告范围为:账户状态为封存且连续两年(含)以上无缴存、提取等业务,同时账户余额低于200元的个人账户。通告期为60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通告期满后,中心将对其进行集中管理,账户余额为单独管理、专户存储,资金所有权仍属于职工本人。
请涉及的相关单位、缴存职工或知情人互相转告,及时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服务网点办理提取、转移销户手续。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