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近期,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出台了一揽子惠民新政,助力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助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优化提取机制,满足职工多元需求
一是延长提取申请年限。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申请时限由三年延长至六年,将提前部分偿还、一次性结清贷款提取申请时限由一年延长至六年。二是扩大代际互助提取范围。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普通再交易住房、加装或更新电梯代际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将购买法拍房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因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特殊情况提取对象范围扩大至配偶、直系亲属。三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无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和新市民、青年人租赁商品房提取额度分别由一万二千元、两万元提高至两万元、两万五千元,明确无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提取额度为三万元。四是放宽提取业务限制。取消住房消费提取每年申请办理一次的限制,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租赁住房、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加装或更新电梯的,可以在申请时限内随时提取、不限次数。优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相关提取限制,缴存人申请的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符合其他情形提取条件的,账户保留6个月还款额,可申请按照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缴存人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仅能按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提取的限制。取消住房消费、特殊情况提取只能提取账户上年度存储余额且提取金额为百元整数倍的限制,明确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到当前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元)。五是创新租房提取形式。缴存人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自行选择按年自主提取或按月签约提取。
二、优化信贷政策,加力释放资金效能
一是优化贷款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离异的,取消离异时间须满6个月的限制;同时取消有担保不予贷款的限制,明确借款人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的可从贷款额度中核减担保金额。二是提高贷款额度。将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贷款政策基础上上浮20%,即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缴存、借款人单方缴存的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96万元、72万元。三是优化存贷挂钩机制。借款人或配偶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不满2年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之和的30倍;正常足额缴存满2年(含)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之和的40倍;贷款额度计算不足30万元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四是优化贷后业务办理。取消办理提前还款、还款方式变更等贷后业务时正常还款满12个月的限制。
三、优化缴存管理,精准发力惠民利企
一是出台缴存补贴政策。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首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后,给予缴存补贴100元/人;自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之月起,连续足额缴存满12个月的,给予一次性缴存补贴200元/人,补贴资金直接计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二是优化线上缴存业务。全面规范缴存单位网厅业务,缴存单位开户、个人账户设立、汇(补)缴、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变更、缴存状态变更及单位简易销户等12项业务可线上零材料办理。三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取消前置审批程序,明确缴存比例由缴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原则上一个缴存年度内保持不变,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针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允许企业申请缓缴或低于5%的缴存比例缴存,期限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