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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流程详解

来源: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17 16:30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缓缴的,缓缴期为1年。期满后,企业应及时接续缴存,并按补缴方案或计划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如到期仍无力缴存的,应提前一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附件:表九: 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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