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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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性质 | 咨询 | ||
办件标题 | 商贷转公积金 | ||
内容 | 本人于本月完成商贷转公积金初审,根据贵中心工作人员解释,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商贷转公积金业务的流程需要借款人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并提供《商业贷款一次性结清证明》 后方可进行后续手续。 而为解决民众急、难、愁、盼事项,据了解我省多地早已优化、精简商贷转公积金业务,采取、施行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以贷(公积金贷款)冲贷(住房商贷)等多项惠民、便民政策,不再需要民众一次性结清商业贷款,而由当地公积金中心对接商业银行完成此项业务。但截至目前(2023年12月),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仍未针对此项业务采取相关精简政策,在此项业务流程中依然要求借款人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并提供《商业贷款一次性结清证明》 后方可进行后续手续。问1: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此项业务是否将借鉴我省他地出台优化、精简政策?问2: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此项业务拟出台相关优化、精简政策,将在何时出台、并施行此项政策? | ||
附件 | 无附件 | ||
联系信箱 | 763191547@qq.com | ||
性别 | 男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码 | 0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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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
固定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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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地址 | |||
通信地址 | |||
办件编号 | LN20231200595 | 提交时间 | 2023-12-20 22:35:17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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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肖先生您好:此项业务已经开展了前期调研,目前正在跟银行协商沟通相关事宜,敬请您关注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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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答复时间 | 2023-12-22 11:01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