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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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性质 | 咨询 | ||
办件标题 | 异地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公积金 | ||
内容 |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供已登记备案的签订日期三年以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付款凭证原件。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商品房,还需提供商品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想知道付款凭证是什么?财务回执单、发票这类算不算? | ||
办件编号 | LN20240300613 | 提交时间 | 2024-03-28 12:38:3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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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2024年4月1日9:11分多次拨打您电话无法接通,付款凭证就是您所购房的收据或者发票。如您在办理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致电:3901701/3905816/3121600.网站共13部咨询专线。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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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答复时间 | 2024-04-01 09:09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