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等六个方面,对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放到首位,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回应舆论关切,持续有力推动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依托中心门户网站,2023年度全年公开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楼盘信息、各类政务公开信息等内容共计185条;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动态和通知公告、转发重点新闻等内容50条,做到了依法依规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保证了中心工作和业务运行阳光透明;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心预决算信息、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和工作主体、人员信息等,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加强政策解读,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解读》《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政策解读》等内容,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积极做好政民互动, 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依托调查征集栏目开展专题调查1次,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办理12345服务热线、网站建议留言等群众诉求508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以“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为原则,进一步健全中心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审核相关制度,强化网站日常管理,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形成政务信息制作生成、保密审查、及时公开的同步运行机制。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广大职工关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通过中心网站、12345热线提交的咨询、建议等内容,在处理完成后按照本人意愿及时公开,为其他群众提供办事参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现有门户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2个。分别是门户网站“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手机公积金”。上述平台上线运行以来,门户网站注册用户累计7.6万余人,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9.6万余人,手机App下载使用累计17.36万余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综合科具体抓、其他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倒逼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及时检查整改,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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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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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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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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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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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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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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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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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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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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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见下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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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仍需提升,对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公开还有差距;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便利化水平有待提升,政策解读以文字和图片为主,缺少视频等更形象生动的形式。
下一步,我中心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改进方式方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效能;二是持续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利用中心政务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升群众对中心工作的满意度;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提升信息便利化水平,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做到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中心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23年度承办政协提案1件,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