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等六个方面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回应舆论关切,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放到首位,不断提升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依托中心门户网站,全年公开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楼盘信息等内容共计150条;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发布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11条;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心预决算信息、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和工作主体、人员信息等;加强政策解读,发布《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解读等内容,及时解答群众疑惑。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
我中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托中心门户网站,把上级要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一是规范流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中心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审核相关制度,强化网站日常管理,形成政务信息制作生成、保密审查、及时公开的同步运行机制。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突出重点,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围绕广大职工关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和政策解读。对群众通过中心网站、12345热线提交的咨询、建议等内容,在处理完成后按照本人意愿及时公开,为其他群众提供办事参考;及时发布中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年报、网站工作年报等信息,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优化网站,完善栏目和专题内容。根据中心工作实际,对网站的滚动专题及时进行调整,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网站首页醒目处增加链接;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选取中心各科室、管理部高质量稿件发布,切实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认真对照政府网站普查标准,做好网站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整改修复网站漏洞,确保中心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四)平台建设
我中心现有门户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2个。分别是网站“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手机公积金”。自以上平台上线运行以来,网站注册用户累计6.8万余人,微信服务号关注用户7万余人,手机App下载使用累计13.1万余次,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综合科具体抓、其他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倒逼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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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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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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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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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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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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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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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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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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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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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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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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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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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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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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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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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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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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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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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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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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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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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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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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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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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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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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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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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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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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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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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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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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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能够始终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一些群众关心的政务信息,公开的频次和时效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相关内容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为主,缺少图片、视频等更形象生动的解读形式;三是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仍需提高。
下一步,我中心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政策解读形式,加强决策预公开,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改进方式方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效能;三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在以中心网站为工作主战场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中心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拓宽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渠道,增强群众对政策信息的知晓度,提升群众对中心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中心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21年度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