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各项指标顺利完成。今年,我中心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为主线,深入落实追赶超越任务清单,较好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全年实现缴存人数24.8万人,制度的覆盖面为91%,共归集25.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2%;为6922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4%,其中县区发放贷款928人,2.4亿元;为全市职工因购房、偿还贷款等提取公积金82656人(次)、14.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6%;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40%。各项任务指标都取得了新的突破。
(二)服务水平大幅攀升。自今年元月起,市中心服务大厅实行综合柜员制,设立了咨询台,统一了标识,规范了服务礼仪和服务标准,增设了饮水机、桌椅、签字笔、老花镜、触摸查询机、叫号系统和服务评价系统等设施,实行一站式服务,展示了行业新风貌。同时,开通归还公积金贷款按月或按季度划转方式和公积金跨省异地贷款及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首创了专管员微信群资料上传业务,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职工少跑路的工作设想,赢得了缴存职工真心点赞,在2017年度政风行风测评中,满意率达98%,基本满意2%。
(三)行业管理日趋规范。先后制定出台了《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项目楼盘备案登记规程》《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有关条件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等行业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继续落实《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十不准”》等规章制度,建立服务大厅群众投诉受理和大厅带班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时,完成了县区机构上划工作,实现了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个贷、核算等业务一体化。
(四)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依托《陕西日报》、《宝鸡日报》、《华商报》、《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和行业内宣传媒体及中心网站、微信、专管员微信群以及各受托银行LED屏等持续进行政策宣传,全年在中心网站刊发信息112条。在陕西日报刊发、宝鸡日报刊发两篇文章,同时在住房公积金行业积极发声,刊登专版,全面介绍十八大以来我市公积金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大幅提升。10月份,一举通过住建部、省住建厅的“双贯标”验收,为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党建工作卓有成效。吸收一名同志为正式中共党员,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夯实基层战斗堡垒。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推行党组成员讲党课,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人,筑牢了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机关支部荣获2016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并在2017年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大会上做了发言,详细介绍我中心机关支部建设工作经验。
(六)干部队伍团结向上。修订完善《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和《外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推行每月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办法,设立奖勤罚懒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外聘人员工作待遇和工作积极性。加大新录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完善请销假、干部去向告知、人相考勤等制度,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管。全面落实“三项机制”,在干部管理、选拔、重点工作推进和年度考核工作中及时运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干部评价机制,全面激发干部队伍激情和活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县区机构上划后为内设科室,经费由市中心统一核算,实行报账制,经费收入为财政公共预算拨款,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进行。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行政编制83人;实有人员81人,其中行政47人、事业34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28人,聘用人员39名。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65.47万元,较上年增加1813.2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区公积金机构上划后人员支出、县区管理部基础设施支出、公积金信息平台建设等专项业务费增多。2017年度支出合计256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07万元,项目支出1712.39万元,资金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565.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65.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65.47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56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0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33%;项目支出1712.39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中心主要包括公积金信息平台建设、县区管理部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67%。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65.47万元,较上年增加1813.2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区公积金机构上划后人员支出、县区管理部基础设施支出、公积金信息平台建设等专项业务费增多。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65.47万元,比上年增加1813.24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5.4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0万元(主要是职工离退休金)、城乡社区支出2516.57万元(主要是工资津贴支出、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8.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绩效工资;公用经费14.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712.39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82.4万元,主要为委托业务费(聘用人员工资)28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3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县区管理部业务技术用房)116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70万。
5、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6、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支出。
(三)2017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6年基本持平,其中:
(1)全年出国(境)考察0次0人,比上年降低100%。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局机关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
(3)2017年度公务接待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个严禁”,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次数。全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15人次,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是省内外兄弟市区公积金中心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会议费支出1.5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县业务工作会,业务培训会、工作汇报会等各项会议支出。
3、培训费支出1.4万元,包括单位干部队伍培训,县区公积金干部知识培训等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与上年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各项规定,进一步严控一般性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1430万元,其中:县区管理部业务技术用房购置及装修改造项目支出1160万元,换算软件升级项目支出27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本单位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