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渭滨管理部原办公场所已修缮完毕,将正常受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原址办公日期
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
二、办公地址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宝鸡宾馆3号楼。
三、服务时间
工作日:08:30—12:00,13:30—17:00;
周六日:08:30—12:00。
四、咨询电话:0917—3121600
市区其他管理部及公银合作延伸网点正常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受此次回迁影响。
特此通告。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