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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个人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3-05-29 16:00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个人信息变更

  二、设定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国家、省、市文件规定。

  三、申请条件

  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单位名称、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生变更;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四、所需资料

  (一)缴存单位变更提供下列资料

  1.《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表》一份;

  2.单位变更缴存登记事项的证明资料。

  特别提示:单位专管员变更,须本人携单位证明或《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到柜台办理,并带U盘在所属管理部拷贝“数字证书”。

  (二)职工信息变更登记提供下列资料

  1.《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表》;

  2.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变更应由单位办理,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及需要变更信息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号有重、错号的,需提供户籍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前往所属管理部大厅办理。

  3.银行账户、联系电话变更可由单位或职工本人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前往所属管理部大厅办理。

  五、办理流程

  (一)缴存单位变更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缴存地管理部办理。

  (二)个人信息变更

  1、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变更应由单位办理,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及需要变更信息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所属管理部大厅办理。

  2、银行账户、联系电话变更可由单位或职工本人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前往所属管理部大厅办理。

  六、办理时限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否则,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917-12345 0917-3901701

  直属管理部:陈仓园市民中心1号楼东楼一楼 0917-3901192

  渭滨管理部:渭滨区公园路宝鸡宾馆3号楼一层 0917-3121600

  金台管理部:金台区大庆路金泰大厦18楼 0917-3905816

  陈仓管理部:陈仓区南环路盛世华庄中区 0917-6217981

  凤翔管理部:凤翔区南环路东段金盛广场四楼 0917-7215913

  岐山管理部:岐山县凤仪路西段33号 0917-8219652

  扶风管理部:扶风县新区北二路东段 0917-5215256

  眉县管理部:眉县平阳街东段346号 0917-5542295

  麟游管理部:麟游县九成宫镇东大街13号 0917-7961002

  千阳管理部:千阳县人民路中段渔阳鸿府5号楼 0917-4242234

  陇县管理部:陇县县城北关路小区 0917-4601191

  太白管理部:太白县(街心十字)万和商务酒店10楼 0917-4951207

  凤县管理部:凤县新建路民乐广场 0917-4762773

  八、办理时间

  直属、渭滨、金台、陈仓管理部: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凤翔、岐山、扶风、眉县、麟游、千阳、陇县、太白、凤县管理部: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九、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表五: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