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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

发布时间:2023-05-29 16:00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

二、设定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国家、省、市文件规定。

三、申请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四、所需资料

1.《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申请开户表》两份;

2.《宝鸡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登记表》两份;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经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时限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917-12329

直属管理部:陈仓园市民中心1号楼东楼一楼   0917-3901701

渭滨管理部:公园路宝鸡宾馆3号楼       0917-3121600

金台管理部:大庆路金泰大厦18楼       0917-3905816

陈仓管理部:虢镇中街城建大厦八楼       0917-6217981

凤翔管理部:凤翔县秦凤路47号财政局院东楼  0917-7215911

岐山管理部:岐山县凤仪路西段33号      0917-8215175

扶风管理部:扶风县城新区北二路东段      0917-5215256

眉县管理部:眉县平阳街东段346号      0917-5542295

麟游管理部:麟游县九成宫镇东大街13号    0917-7961002

千阳管理部:千阳县人民路中段渔阳鸿府5楼   0917-4242234

陇县管理部:陇县县城北关路小区        0917-4601191

太白管理部:太白县万和商务酒店10楼     0917-4951207

凤县管理部:凤县县城新建路民乐广场      0917-4762773

八、办理时间

市直管理部、金台管理部: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渭滨管理部、陈仓管理部、凤翔管理部、岐山管理部、扶风管理部、眉县管理部、麟游管理部、千阳管理部、陇县管理部、太白管理部、凤县管理部: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九、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