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单位网厅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9 14:50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我中心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单位网厅”)于2022年9月开始正式上线运行,从运行及上线应用情况来看,单位网厅系统运行稳定,功能完善,极大方便缴存单位。中心决定在我市各缴存单位全面推广使用单位网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网厅使用范围

宝鸡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均要求使用单位网厅办理有关业务。自2023年9月1日起,我中心各管理部柜台不再受理能通过单位网厅办理的各类业务。请未签约的缴存单位自行下载申请资料,尽快到所属管理部办理签约手续。

二、单位网厅主要功能

缴存单位目前可在单位网厅办理的业务项目包括:单位及缴存人信息变更、缴存人登记、缴存人状态变更、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缴存比例调整、单位及缴存人信息查询(打印)、单位销户等业务(具体以中心单位网厅实际提供为准)。

三、申请开通单位网厅流程

(一)缴存单位经办人持申请资料到所属管理部柜台申请办理。

(二)申请资料:

1.《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2.《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开通及注销申请书》(一式两份);

3.经办人身份证。

协议及申请书可在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或是在登录网厅提示界面下载。

四、单位网厅登录方式、资料下载

(一)登录方式:各缴存单位可在中心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平台”—“网上大厅(跨省通办)”—“单位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陕西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注:未在陕西政务服务网注册过账号的单位请先注册,若已有账号则可直接登录)—按部门分类中选择“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单位查询(在线办理)”,即可进入单位网厅业务操作界面。

(二)资料下载: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及单位网厅操作讲解视频可在中心网站首页—“专题专栏”—“惠企政策”进行下载或观看学习。

五、其他事项

(一)推广使用单位网厅,逐步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由线下向线上的转变,是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请各缴存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如在网厅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所属管理部沟通联系。

特此公告。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