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职责

发布时间: 2023-01-01 09:50:00 浏览次数: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拟定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意见;

(三)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写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四)负责全市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工作;

(五)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在市财政部门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统一核算;

(七)负责管理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工作;

(八)负责审批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工作;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归还和资金安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

(十一)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市财政部门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