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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场办理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7:30 浏览次数: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根据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有关规定,现就恢复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场办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28日起,中心所属各管理部服务大厅恢复住房公积金现场业务办理工作。

  二、所有进入大厅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陕西健康场所码”扫码登记、体温检测、信息登记、人员分流等防控工作。

  三、在大厅办理业务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不喧哗、不拥挤、不聚集。

  四、继续提倡线上办理业务。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通过“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个人网上大厅”办理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提前还本、提前结清、冲还贷签(解)约、账户信息查询、明细查询、个人信息变更、单位自主开户等业务。

  请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周知,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业务咨询电话:0917—12329

         0917—3901701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