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即将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结转工作,在结转期间将暂停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各管理部将于2022年12月29日至30日期间暂停办理柜台和线上涉及资金结算的缴存、提取、跨省通办、贷款发放和回收等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请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于12月28日前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避免产生逾期,贷款回收批扣业务截至28日24点0分。
三、2023年1月3日(周二)起恢复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