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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销户

发布时间:2022-01-27 17:30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销户

  二、设定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及国家、省、市文件规定。

  三、申请条件

  单位合并的,自合并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办理被合并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及职工账户转移手续。

  单位分立的,自新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职工账户转移手续。

  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四、所需资料

  1.单位撤销、合并、解散或破产的有关证明资料。包括: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政府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注销登记的文件等。

  2.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超过3个月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归集账户余额为零,应办而未办注销登记的,经核实后由缴存管理部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时限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否则,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917-12329

  直属管理部:陈仓园市民中心1号楼东楼一楼    0917-3901701

  渭滨管理部:公园路宝鸡宾馆3号楼        0917-3121600

  金台管理部:大庆路金泰大厦18楼        0917-3905816

  陈仓管理部:虢镇中街城建大厦八楼        0917-6217981

  凤翔管理部:凤翔县秦凤路47号财政局院东楼   0917-7215911

  岐山管理部:岐山县凤仪路西段33号       0917-8215175

  扶风管理部:扶风县城新区北二路东段       0917-5215256

  眉县管理部:眉县平阳街东段346号       0917-5542295

  麟游管理部:麟游县九成宫镇东大街13号     0917-7961002

  千阳管理部:千阳县人民路中段渔阳鸿府5楼    0917-4242234

  陇县管理部:陇县县城北关路小区         0917-4601191

  太白管理部:太白县万和商务酒店10楼      0917-4951207

  凤县管理部:凤县县城新建路民乐广场       0917-4762773

  八、办理时间

  市直管理部、金台管理部: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渭滨管理部、陈仓管理部、凤翔管理部、岐山管理部、扶风管理部、眉县管理部、麟游管理部、千阳管理部、陇县管理部、太白管理部、凤县管理部: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九、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