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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管理部积极开展公积金年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04 18:00 浏览次数: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太白管理部会同太白县财政局于10月25日开始对全县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展年审工作。

  太白管理部高度重视此次年审,并召集各缴存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召开培训会议,明确要求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分别为12%和8%,企业单位按12%至5%并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需要在此区间自行决定;严格执行2021年缴存基数标准,上限不超过18258元,下限不低于1750元。

  此次工作的年审对象为在我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年审内容为是否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少缴、漏缴、欠缴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以及违规多缴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是否合规;缴存单位、缴存人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积金年审工作涉及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此次年审增强了各单位缴存公积金的自觉性,为进一步加强公积金的监督管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顺利开展下年度公积金缴存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太白管理部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