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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部分证明事项 便民政策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20-05-21 16:4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服务于缴存职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从2020年6月1日起取消提取申请表及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的《房产抵押评估报告》。

  取消上述证明事项后,职工提取公积金时不再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宝鸡市住房公积金集中提取申请表》,不需要再到所在单位盖章,提取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及提取所需资料前往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便可将提取金额直接打入本人银行卡中;申请再交易住房贷款也不用再提供《房产抵押评估报告》。既简化了办事流程也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减轻了职工负担。

  若使用网上营业厅提取,职工只需在手机上操作,上传提取相关资料的图片,公积金中心在网上审批后当日即可到账,真正实现了“不见面”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缴存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业务科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