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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骗提套取公积金受严惩

发布时间:2020-12-30 10:05 浏览次数:

  本月,一名缴存职工以“大病提取”为由提取公积金,我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该职工提供的资料所盖公章模糊不清,且在询问其相关住院情况时,该职工对住院基本情况回答含糊不清。对提取材料反复甄别后,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将相关资料留存三个工作日,进行审核查证。随后中心工作人员向该职工所在单位、当地医保局调查核实,发现此人并没有转外就医医疗费用报销记录,也未患重大疾病。中心就调查情况与该职工面询,该职工承认所提供的病历、住院结算单均为中介提供的虚假材料。因其利用全套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情节较为严重,按照规定中心将该职工公积金账户冻结5年,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的专项储备资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都有严格的审核流程,资金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更不允许职工利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

  目前社会上个别不法中介机构通过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等方式,协助他人“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高额“手续费”,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秩序,损害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职工的经济损失。因此,广大缴存职工切不可轻信中介,利用非法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损害自身利益。同时,一定要保管好房产、税务等个人信息,以防被非法获取。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向中心客服热线12329或0917-3901702致电投诉。

 

 

                                      业务科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