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1-30 15:40:30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非营利性的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16个科室包括:综合科、会计科、业务科、直属管理部及十二个县区管理部。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宣传促归集。依托《陕西日报》《陕西建设》《宝鸡日报》《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报》和中心网站、微信、手机网站、专管员微信群以及各受托银行LED屏等新兴媒体,持续进行政策宣传,提升2018年作为我市首个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年的成效,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知晓率和影响力。2018年,全市实际缴存人数23.3万人,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7.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9.5%。其中新增缴存职工2.4万人。

  (二)调整政策促放贷。2018年5月,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异地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进行了调整,即申请人或配偶具备有宝鸡辖区户口一年以上或提供一年以上宝鸡辖区养老保险证明,进一步提升贷款政策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全面指导培训12个县区管理部住房公积金首套房、二手房、异地贷款、商转公、自主核算等业务,提高资金使用率。全年共为全市8421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20%。

  (三)简化程序促使用。继续精减前台直接审批办理业务要件,缩短资金到账时限,进一步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防范套取、骗取现象的发生。先后出台了《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宝鸡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等相关政策,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得到进一步释放。2018年,为全市职工因购房、偿还贷款等提取公积金13万人(次)18.1亿元。

  (四)规范管理促效益。坚持资金使用调度月会议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定期开展业务检查,强化委托银行资金监管,确保了资金的零风险。合理安排长、中、短期资金,减少资金沉淀,降低资金成本。始终把贷后逾期催收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出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逾期贷款管理规程》和《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向所在单位协助催收、向借款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送达《逾期催收函》《律师函》等多样化手段,从根本上遏制逾期贷款。2018年,共下发律师函13件,催收函6份,对3笔贷款逾期进行了诉讼催收并强制执行加贷款本息合计706104.9元。截止12月底,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3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70%。

  (五)加强信息建设促服务。10月份,上线运行住房公积金云平台2.0操作系统,开通了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自主贷款核算业务,手机APP正式上线,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住房公积金自主贷款改变了以往职工贷款在中心、银行“两头跑”,做到了贷款申请、核算、催收由中心主体办理,实现了贷款职工“月度还款不上门”“提前还款、提前还清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极大地方便了缴存职工。

  (六)开展帮扶促脱贫。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先后多次召开扶贫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县区管理部驻村帮扶工作。截止目前,我中心9个县区管理部(除金台、陈仓、麟游)在所属县区政府的安排下,积极开展包村帮扶工作,54名干部包抓9个自然村108户扶贫户,拨付扶贫专项资金近15万元,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现实问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

  (七)强化学习教育促党建。组织全体干部在市委党校分两期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分两期赴革命圣地延安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红色教育培训活动,开展了“参观宝天铁路英烈纪念馆”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为民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让党员、群众及时了解党建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2018年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转为预备党员,党员干部队伍日益壮大。

  (八)加强警示教育促廉洁。以冯新柱案、宁建国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工作为载体,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防线。年初,结合工作职能,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与各科、县区管理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做到了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邀请市纪委沙红梅同志作了题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做新时代廉勤兼优好干部》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从严治党意识。严格落实约谈提醒制度,结合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约谈,截至目前,约谈提醒9人次。高标准、严要求选拔调整了10名科级干部,对新任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和考试,切实做到把优秀干部选出来,把好干部用起来,充分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县区机构上划后为内设科室,经费由市中心统一核算,实行报账制,经费收入为财政公共预算拨款,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进行。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中心全系统现有编制83人,实有在编人员80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48人;事业编制人员32人。退休人员34名,聘用人员39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60.25万元,较上年减少105.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区管理部基础设施支出、公积金信息平台建设等专项业务费较少。2018年度支出合计246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46万元,项目支出1224.79万元,资金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46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60.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0.25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46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4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50%;项目支出1224.79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中心主要包括公积金信息平台建设、县区管理部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50%。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60.25万元,较上年减少105.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区管理部基础设施支出、公积金信息平台建设等专项业务费较少。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60.25万元,较上年减少105.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区管理部基础设施支出、公积金信息平台建设等专项业务费较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0.2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2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1.01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城乡社区支出2352.32万元(主要是工资津贴支出、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5.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8.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绩效工资;公用经费276.71万元,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24.79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82.4万元,主要为委托业务费(聘用人员工资)28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3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县区管理部业务技术用房)116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70万。

  5、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6、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支出。

  (三)2018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7年基本持平,其中:

  (1)全年出国(境)考察0次0人,比上年降低100%。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机关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

  (3)2018年度公务接待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个严禁”,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次数。全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15人次,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是省内外兄弟市区公积金中心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会议费支出1.5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县业务工作会,业务培训会、工作汇报会等各项会议支出。

  3、培训费支出1.4万元,包括单位干部队伍培训,县区公积金干部知识培训等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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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与上年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各项规定,进一步严控一般性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8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70万元。其中面向民营中小企业采购占比7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末,本单位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共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