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1-30 09:15:30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大数据核算,完成银行接口标准、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实施工作,为资金核算直联直通打好基础,以省内前三名进入住建部“双贯标”达标行列。

  2、实现全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全覆盖,年度贷款发放额在上年基础上增长10%以上,达到16亿元。

  3、实行县区网格状管理,充分提高非公企业及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率。

  4、全面落实条例,提升制度覆盖面,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1亿元。

  5、强化银行账户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存贷资金结构,创新收益品种,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000万元。

  6、规范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防止套取、骗取住房公积金现象发生,全年审批公积金提取14亿元。

  7、严格执行公积金核算办法和财务制度,规范26.5万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缴存、提取、使用、结息业务。

  8、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全年无资金风险隐患。

  9、加强对县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导及管理,检查条例及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执行情况,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开展县区业务人员、企业专管员培训,提高行业管理及服务水平。

  10、稳妥推进公积金行政执法,加大非公企业建制扩面,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升级换挡,市、县、区信息系统改造升级,提升服务效能。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正县制建制,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经费收入为财政公共预算拨款,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进行。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中心全系统现有在编人员81名,退休人员11名,聘用人员39名,2016年初固定资产为729.3万元。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提高资金使用率,稳妥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进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形式多元化。全面实行运管分离模式,筹建好各县(区)管理部服务大厅等基础设施,选拔配备好各类干部,开展好各项业务,不断提升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坚持把非公企业建制作为重点,研究制定出台相应措施办法,加大归集力度,力争在非公单位建制扩面上求突破;积极适应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努力创新业务品种,不断扩大个贷规模,注重信贷质量,防范信贷风险;科学调配使用好资金,抓好银行寸头管理,精打细算,分厘必争,确保资金保值增值和收益最大化;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规范调拨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加快网络升级改造步伐,建好12329服务热线、市县区视频会议系统、网上服务大厅等项目,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持续转作风提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和公积金事业的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

  七、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中心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2.04万元,增长168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4.4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80万元,预算增长主要原因是市县公积金业务管理体制调整,将县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整体上划我中心管理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增加,县区业务服务大厅建设费用增加。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592.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2.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9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16.2万元)。

  项目支出17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聘用人员工资)10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72万元。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5.11 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 0.35万元,较上年增长20%,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提高。

  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1 )14.82万元,较上年增长23.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提高。

  行政运行(2120101 )544.14万元,较上年143.7%,增长原因是机关信息平台建设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常调资晋档及公用支出定额提高。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120109)1,501.00万元,为新增支出,主要用于县区机构上划后购置办公用房费用。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266.62万元,为新增支出,主要用于县区机构上划移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三)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万元,较2016年预算0.3万元,增长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未作预算。二是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33%,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活动预算费用。三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8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费用及县区公积金机构体制上划后业务量增加,车辆使用次数增多。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5.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1.86万元 ,增长23%。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5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501万元。

  八、项目支出明细及情况说明

  2017年度项目预算支出共计1770万元。

  (1)住房公积金专项调研、扩大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宣传、提取、信贷、会计业务核算培训项目35万元。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信贷、核算以及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实施,2017年分10个批次,20人赴各地市进行考察、调研、研讨、学习项目15万。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的覆盖面,加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宣传费2万元,对县区从业人员60人左右进行住房公积金核算、业务知识培训,对所有缴存单位专管员1000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需用8万元,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万元。租用场地费3万元,其他商品支出5万元。

  (2)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二手房贷款、商转公贷款、商业与住房公积组合贷款项目106万元。根据住房建设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工作部署,中心逐步完善信贷结构,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二手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规范、全面、合理,进一步为广大缴存人服务。其中印刷贷款资料10万元,付委托业务办理费80万元,其他性支出16万元。

  (3)购买服务项目108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网络维护费、物业费项目20万元。中心办公面积2000平方米,物业费共15万元,网络维护费5万元。

  (5)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项目320万元。根据住建部《关于报送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上线工作计划的通知》(建金信函[2015]110号)、住建厅《住建厅关于开通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建发[2016]36号)文件要求,2017扩展公积金系统功能采购项目327.1万元,其中网络硬件及监控部分经市采购中心完成采购程序,中标公司为西安智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26.1万元,公积金核算扩展模块(软件建设)经市采购中心完成采购程序,中标公司为河北神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45万元,CA认证56万元,目前已办理完采购手续,市采购中心正在与供应商协商谈判之中。

  (6)市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8万元。根据陕建发[2011]45号文件精神,按照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设施和服务环境的总要求,对一楼大厅重新装修。具体装修明细:1、房屋吊顶,墙体、地面、地暖、水电改造、中央空调系统等基础装修费用60万元。2、配套电子设施装修48万元、其中叫号系统20万元 、电子监控系统15万元、触摸屏6个共6万元、大型LED屏7万元。3、配套办公家具10万元。

  (7)县区机构调整项目1063万元。为加强县区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为眉县、太白、岐山三个管理部购买办公用房,统一设置服务大厅、办公区、群众休息区、等待区以及后台办公区域、档案室、会议室等功能区域。其中眉县购买办公用房447.62平方米420万元,装修费60万元;太白县购买办公用房463.53平方米165万元,装修费60万; 岐山县603.32平方米268万元,装修费90万。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